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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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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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l*1支/盒 |
100ml:250mg/瓶 |
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23 |
国药准字H510233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阿米卡星,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 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 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 4.深部感染应注意清除创面脓块后使用。 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 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