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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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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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l*1支/盒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23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用法用量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成分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