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30ml |
|
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385 |
国药准字H450214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凉血,解毒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擦患处,一日数次。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草、冰片、忍冬藤、白芷。辅料为麻油。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的澄清液体;略具冰片香气。 |
本品为紫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重症(烧)烫伤及面积较大者不宜自我治疗,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用药一至二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创面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