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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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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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按C18H20FN3O4计算0.1g |
生产企业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25 |
国药准字H200544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并用于伴有胆汁分泌障碍的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扩张合并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软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其它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一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0.1g~0.2g),每日两次。病情较重者可增至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出疹、皮肤瘙痒,停药即消失。2、消化道:可发生腹胀、腹泻、软便、腹痛、恶心、肠鸣等轻中度胃肠道反应,减少药量或停药后可缓解或消失。3、肝脏:偶有发生血转氨酶(ALT、AST)等升高。4、其它:偶有发生心悸。 |
本品为盐酸左氧佛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佛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佛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2、急性期的肝脏及胆道疾病患者禁用(有增加肝细胞及胆道负荷、有恶化病情的可能)。3、严重肝功能障碍者禁用。4、对茴三硫片过敏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茴三硫。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橘黄色至橘红色。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在动物(大鼠)试验中,连续灌胃至人体用量400-600倍时,病理组织学检查发现有甲状腺萎缩现象,服用本品时请观察甲状腺功能。2、本品的代谢会导致尿液呈现深黄色。但临床上需同时注意由疾病本身引起黄疸而导致的尿色加深。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