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 |
按C16H16N4O8S计0.25g |
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007 |
国药准字H199902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本品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林株除外)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等肠杆菌科细菌敏感菌株所致成人急性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上颌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单纯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及无并发症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儿童咽炎或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及脓疱病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 。成人一次0.5g 一日1~2g。 |
口服。成人一般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5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
副作用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 2.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 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
禁忌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 2.5岁以下小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吡哌酸。 |
头孢呋辛酯。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 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difficie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写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可考虑中断该药。 3.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