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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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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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每袋装3g |
0.4g |
生产企业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132 |
国药准字H199935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宣泄肺胃。用于小儿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鼻塞、咽痛、流涕、口渴、咳嗽、汗出。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岁以下,3克/次;1~3岁,6克/次;4~6岁,9克/次;7岁以上,12克/次;一日3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发生恶心,呕吐,腹泻。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肝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石膏、大青叶、桑叶、芦根、甘草。辅料为:糊精。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而苦、涩。 |
本品为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咳嗽、喉痒、流清涕、咽不红。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