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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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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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15mg,炔雌醇0.03mg |
1.5mg |
生产企业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鑫惠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047 |
国药准字H201840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从每次月经来潮的第5日开始服药,每日1片,连服22日,不能间断或遗漏,服完后等下次月经来潮的第5日,再继续服药。 |
口服,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服1片(1.5mg),越早服用预防妊娠效果越好。 |
副作用 |
1.类早孕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困倦、头晕、食欲缺乏。2.突破性出血(多发生在漏服药时,必要时可每晚加服炔雌醇.1毫克),闭经。3.精神压抑、头痛、疲乏、体重增加,面部色素沉着。4.肝功能损害或使肝良性腺瘤相对危险性增高。5.35岁以上的吸烟妇女服用本品,患缺血性心脏病危险性增加。6.可能引起高血压。 |
偶有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要处理、可在24小时候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 |
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乳腺癌、生殖器官癌、阴道有不规则出血者、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深部静脉血栓、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并糖尿并高脂血并精神抑郁症及4岁以上妇女。 |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筋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病、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左炔诺孕酮.15毫克、炔雌醇.3毫克。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左炔诺孕酮1.5毫克。辅料为乳糖、淀粉、蔗糖、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层后呈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2.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并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3.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4.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5.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停药半年后再怀孕。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宜作为常规避孕药,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反应,应立即补服1片。 4.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应立即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 5.服药后约3至5周如出现严重的下腹疼痛,应及时就医排除异位妊娠。 6.由于未成年人生殖系统发育不成熟,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天,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