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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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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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克 |
90ml/瓶 |
生产企业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269 |
国药准字Z37020687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淀粉、滑石粉、蔗糖、苹果绿(色素)。 |
莱阳梨、麻黄、杏仁、桔梗、远志、北沙参、百合、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辛。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浓稠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