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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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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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g |
6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3004 |
国药准字H20030712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12岁~成人每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片;6~12岁每次一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头晕、恶心、胃部不适等轻微反应;能很快消失,自行恢复,不影响继续用药。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禁与单胺氧化酶并用。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成分 |
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淀粉、滑石粉、蔗糖、苹果绿(色素)。 |
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辛。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片,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⒉精神抑郁症者不宜服用。 ⒊服用本品未见改善,应及时停药,并向医生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