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0.2g*10袋(消坦立)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百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3004 |
国药准字H20030732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临用前加少量温水溶解,混匀服用,或直接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儿童:一次1包,一日2-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呼吸道黏膜有刺激作用,故有时引起呛咳或支气管痉挛。2.水溶液中有硫化氢的臭味,部分病人可引起恶心、呕吐、流涕、胃炎等。3.偶可引起咯血。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淀粉、滑石粉、蔗糖、苹果绿(色素)。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辛。 |
本品为可溶性细颗粒,气芳香,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2.消化道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