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mg(以C21H27NO计) | |
生产企业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78 |
国药准字H22020613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淀粉、滑石粉、蔗糖、苹果绿(色素)。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辛。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