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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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

感冒咳嗽颗粒

规格

复方

10g*9袋
生产企业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003

国药准字Z4502150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6岁以上儿童一次0.5-1片;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偶见白血球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其他过敏反应。

禁忌

溶血性贫血史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无水咖啡因50毫克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石药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