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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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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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片 |
每片重0.3g(每片相当于总药材1g)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804 |
国药准字Z53020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散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咳嗽,咽喉肿痛,乳蛾,目赤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6岁以上儿童一次0.5-1片;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白血球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其他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溶血性贫血史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无水咖啡因50毫克。 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甲醛酪蛋白、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微粉硅胶。 |
臭灵丹、蒲公英、千里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