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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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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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50mg |
100ml:肌苷0.5g与氯化钠0.9g |
生产企业 |
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01 |
国药准字H20031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应用于急性、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病毒性黄疸型肝炎,还可用于肝硬化及其它肝胆疾病的治疗,推荐应用于肿瘤放化疗治疗。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150mg(15ml)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滴注,一日1次,疗程为2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约60滴为宜。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腹胀、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苦参碱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在常温遮光条件下稳定;若长期自然光照或加热,则颜色逐渐呈浅黄色。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本品偶致恶心、腹胀、头痛及眩晕,数天后可消失,如仍有反应应停药,通常会消失。 |
1 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 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 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 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 有棉絮状菌丝团;(4) 封口松动。 4 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