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清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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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鼻咽清毒颗粒

醋酸可的松滴眼液

规格

每袋装20g

3ml:15mg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开封市谊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139

国药准字H4102187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用于热毒淤蕴所致的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具有消炎抗过敏的功效。在临床上可以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同时还可以应用于眼部手术的术后用药,比如白内障,青光眼以及眼底的手术,用来减轻眼部的炎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袋(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滴眼。将本品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用前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禁忌

尚不明确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成分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茅莓根、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成分为醋酸可的松,其化学名称为17α,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分子式为C23H30O6,分子量为402.49。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先甜后苦。

本品为微细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微细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注意事项

孕妇及儿童慎用;忌食辛辣食物。

1.滴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3.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5.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