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清毒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鼻咽清毒颗粒

醋酸泼尼松片

规格

每袋装20g

5mg*100片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139

国药准字H4402068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用于热毒淤蕴所致的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袋(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

2. 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8~12片),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3. 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每日20~40mg(4~8片),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1片)。

4. 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20片),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12片),以后逐渐减量。

5. 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12~16片),症状缓解后减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成分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茅莓根、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

化学名称: 17α,21-二羟基孕甾-1,4-二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3H28O6

分子量:400.47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先甜后苦。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孕妇及儿童慎用;忌食辛辣食物。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