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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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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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0g |
10g:0.3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39 |
国药准字H109501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用于热毒淤蕴所致的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袋(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茅莓根、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先甜后苦。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儿童慎用;忌食辛辣食物。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