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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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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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150ml |
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362 |
国药准字H200007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镇咳。用于咳嗽,气喘,多痰。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厚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含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5.儿童、体质虚弱及胃肠功能差者慎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