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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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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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100ml/瓶 |
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06 |
国药准字H200414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镇咳。用于咳嗽,气喘,多痰。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过敏性及疾病及花粉症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5毫升,5~11岁儿童一次10毫升,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和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厚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含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5.儿童、体质虚弱及胃肠功能差者慎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