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清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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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鼻咽清毒颗粒

醋酸泼尼松片

规格

10g*8袋

5mg
生产企业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170

国药准字H3702064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用于热毒淤蕴所致的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袋(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口服一般一次5~1mg(1~2片),一日1~6mg(2~12片)。 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6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2.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4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mg,以后逐渐减量。 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8mg,症状缓解后减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使用,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成分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茅莓根、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本品主要成分醋酸泼尼松。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先甜后苦。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孕妇及儿童慎用;忌食辛辣食物。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