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清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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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鼻咽清毒颗粒

氟米龙滴眼液

规格

10g*8袋

5ml/盒
生产企业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170

国药准字J2018006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用于热毒淤蕴所致的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袋(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O.1%以下,有时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1)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2)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3)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4)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过敏症眼睑炎眼刺激感、结膜充血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长期连续使用时)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其他延迟创伤的治愈。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制剂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成分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茅莓根、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化学名称为:1,4-二烯-3,20-二酮,9-氟-11,17-二羟基-6-甲基-(6α,11β)-孕烷。 分子式:C22H29FO4 分子量:376.47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先甜后苦。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注意事项

孕妇及儿童慎用;忌食辛辣食物。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