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清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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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鼻咽清毒颗粒

氟米龙滴眼液

规格

10g*8袋

0.02%(5ml:1mg)
生产企业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170

H2018109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用于热毒淤蕴所致的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袋(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该药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甚至青光眼,可致视神经损害,后囊膜下白内障、继发性眼部感染、眼球穿孔及延缓伤口愈合

禁忌

尚不明确

禁用于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眼组织的真菌感染、牛痘、水痘及大多数其他病毒性角膜、结膜感染、眼结核以及对该药成分过敏者。

成分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茅莓根、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米龙。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先甜后苦。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注意事项

孕妇及儿童慎用;忌食辛辣食物。

1. 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

2.长期使用时,个别敏感病人可能导致眼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而损害视神经,影响视力和视野,也可能致后囊下白内障形 成,以及继发眼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

3.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本品可能致角膜和巩膜变薄,因此,在角膜和巩膜组织较薄的病人中用药可能引起眼球 穿孔。

4.未行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或使病情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