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g*8袋 |
5mg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70 |
国药准字H350203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用于热毒淤蕴所致的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袋(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
1.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 2. 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3. 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4. 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 5. 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成分 |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茅莓根、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先甜后苦。 |
片剂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儿童慎用;忌食辛辣食物。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 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