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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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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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30mg | |
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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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64 |
HC2017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镇咳。用于咳嗽,气喘,多痰。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 2-6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1-2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其他胃肠道反应和呼吸、纵膈及胸部不适,包括呕吐、食欲缺乏、消化不良、口部和咽部感觉迟钝、口干咽干。神经系统絮乱如味觉异常。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 |
本品每瓶10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0.6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厚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含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5.儿童、体质虚弱及胃肠功能差者慎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在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或TEN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粘膜病变,应立即就医,且作为预防措施,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 12.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 13.5ml本品含1.2g山梨醇,每日最大推荐剂量20ml含4.9g山梨醇。患有罕见遗传性果糖不耐症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14.本品含薄荷醇,接触鼻粘膜时,在2岁以下儿童中可引发反射性呼吸暂停,和/或喉痉挛(Kratschmer反射)。因此,2岁以下儿童使用时,必须防止本品接触鼻孔或靠近鼻子。若出现任何上述症状,考虑到其潜在的严重后果,需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