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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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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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片 | |
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64 |
国药准字H20043883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镇咳。用于咳嗽,气喘,多痰。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日3次。具体用量,可参考下表:年龄(岁)标准体重(kg)用量2-312-15一次1-2片4-616-21一次2-3片7-922-27一次3片10-1228-32一次4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mg、葡萄糖酸锌21mg、盐酸二氧丙嗪0.3mg、板蓝根浸膏粉75mg。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厚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含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5.儿童、体质虚弱及胃肠功能差者慎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