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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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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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3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331 |
国药准字Z109600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镇咳。用于咳嗽,气喘,多痰。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感染及炎症。如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病毒性肺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胸痛、咳嗽、咽喉红肿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任意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 |
连翘、金银花、黄芩。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厚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棕黄色至棕红色;气微,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含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5.儿童、体质虚弱及胃肠功能差者慎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