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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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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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89 |
国药准字Z21020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镇咳。用于咳嗽,气喘,多痰。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以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厚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蜜丸;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含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5.儿童、体质虚弱及胃肠功能差者慎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2.孕妇慎用。 3.服药期间忌服滋补性中药,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