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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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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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89 |
国药准字Z140212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镇咳。用于咳嗽,气喘,多痰。 |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烊化兑服,3-9g。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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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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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 |
驴皮。辅料为黄酒、冰糖、豆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浓厚液体;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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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含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5.儿童、体质虚弱及胃肠功能差者慎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