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gx6袋/盒 |
每袋装5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11 |
国药准字Z2008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消肿止痛、祛风燥湿。用于痔疮术后、炎性外痔所致的肛门肿胀、疼痛,中医辨证为湿热壅滞证。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每次一袋,加1000ml沸水冲化后,趁热先熏后洗患处,每次30分钟,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忌用。 |
成分 |
金银花、鸡蛋花、木棉花、槐花、葛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玄明粉、马齿苋、金银花、枯矾、荆芥。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粉末;气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过程中勿烫伤皮肤。 2.合并有化脓性感染、有全身症状、血象明显增高者需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3.术后肛门排气后开始给予药物熏洗。 4.临床试验中,1例试验组患者疗前ALT为35.OU/L,疗后为112.OU/L,原因不明,不能排除与试验药物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