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粒重1.2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66 |
国药准字Z20010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清热燥湿、去腐生肌。用于带下湿热证,症见带下量多、色黄如脓,或挟血丝,有秽臭气,腰痛,腰腹坠胀,口苦,口干,尿黄,便干,阴痒等;慢性宫颈糜烂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1~2次。 |
阴道给药。于月经干净2-3天后开始用药,一次1粒,隔天用药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脱皮,瘙痒,腹痛等症状,可对症处理或停药治疗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及月经期停药。 |
成分 |
金银花、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苦参、枯矾、苦杏仁、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鱼雷状栓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发现药栓变软,切勿挤压,可在用药前将药栓放入冷水或冰箱内冷藏5-1分钟,即可使用,药栓外形改变不会影响疗效。 2、外用药,禁口服。 3、月经前三天最好不用本品。 4.必须将药栓推入阴道深部后穹窿(阴道口一手指深)、静卧一段时间(1-2小时),以免药物融化溢出体外引起外阴瘙痒、灼热及红肿。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