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瓶装125毫升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66 |
国药准字Z200256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外痔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1~2次。 |
外用。取本品一瓶125毫升,加沸水稀释至约1000毫升,乘热熏肛门,再坐浴20分钟。每日早、晚各一次。重症者坐浴后另取本品涂擦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忍冬藤、苦参、黄柏、五倍子、蛇床子、地瓜藤。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液体;久置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