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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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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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袋装3g(相当于饮片11.4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66 |
国药准字Z200263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清热除湿,健脾止泻。用于小儿脾虚湿热所致的腹泻。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5克,一日6次;二岁一次10克,一日5次;三至四岁一次15克,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金银花、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党参、莲子、白扁豆、黄连、黄芩、金银花、建曲、山楂车、前子(盐炙)干姜、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等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疾病应立即去医院就诊。4.对大便次数增多及水份丢失明显,有脱水表现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