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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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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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片重0.55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66 |
国药准字Z440236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脏腑蕴热,头痛目赤,口鼻生疮,湿热带下,疮疖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数患者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应酌情减量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成分 |
金银花、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黄芩、黄连、黄柏、连翘、赤芍、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片,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