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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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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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片 |
0.1g*24粒 |
生产企业 |
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22 |
国药准字H109301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通窍。用于风热而致的过敏性鼻炎,慢性单纯性鼻炎及鼻窦炎引 起的头痛、鼻塞、流涕。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 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 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 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分3次服用。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 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 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 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 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 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 停药。 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 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
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孕妇禁用。 2、对本产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苍耳子、黄芩、广藿香、鹅不食草、白芷、荆芥、菊花、野菊花、猪胆膏、马来酸氯苯那敏、鱼腥草素钠、薄荷油。辅料为:磷酸氢钙、蔗糖、滑石粉、硬脂酸镁、淀粉、药用色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腥、凉。 |
本品内容物为浅黄色或浅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本品不适用于慢性鼻炎属虚寒症者。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鱼腥草素钠。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患有其他疾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