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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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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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25mg |
5ml |
生产企业 |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904 |
国药准字H320257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一日3次,每次1-2滴。 |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
少数病例滴眼后有局部刺激感和(或)结膜囊分泌物增多,一般在继续用药过程中症状会减退或消失。极少数特异性过敏体质的患者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结膜、眼睑充血和严重不适感。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眼外伤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苄达赖氨酸25毫克。辅料为玻璃酸钠、硼酸、硼砂、氯化钠、硫柳汞。 |
本品系采用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氨酸、胱氨酸、甘氨酸、天氨酸、冬氨酸、赖氨酸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每支中含有甲状腺特有的有机化合碘为0.125-0.20mg。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液体;可有特殊气味。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2.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3.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5.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