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g ,每瓶装120g |
0.001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86 |
国药准字H130221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用于热毒淤蕴所致的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
本品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袋(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 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 罕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成分 |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茅莓根、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啉。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先甜后苦。 |
滴鼻剂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儿童慎用;忌食辛辣食物。 |
1. 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 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 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