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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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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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60粒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三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89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清热,凉血止痒。用于血热风盛证之瘙痒病。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漆大姑、乌梢蛇、川黄柏、连翘、全蝎、地肤子、牡丹皮、防风、荆芥、苍术、赤芍、皂角刺、黄氏、蛇床子、甘草。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特异,味微辛、苦。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年老体弱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4.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