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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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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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5g(无蔗糖) |
15g*15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50 |
国药准字Z45021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经行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湿热,通鼻窍,疏肝气,健脾胃。用于慢性鼻炎,慢性副鼻窦炎,过敏性鼻炎,亦可用于急性传染性肝炎,慢性肝炎,迂延性肝炎。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药3天。 |
开水冲服。一次1袋(15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全身及皮肤:主要为过敏样反应,临床表现为面色潮红、皮疹、瘙痒、面部水肿、寒战、发热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3.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喉水肿。 4.心血管系统:心悸。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四肢麻木、抽搐。 6.其他:视力模糊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妊娠期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鸡血藤、桃金娘根、菥蓂。 |
本品主要成分为蜜蜂巢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无蔗糖)。 |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处方药,由医生处方使用。 2.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本品。 4.该药在妇女经期服用月经量可能增加,故应慎用。 5.首次用药及用药后30分钟内注意观察,出现面色潮红、皮肤瘙痒等。早期过敏症状应引起重视,及时停药,必要时就医,对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