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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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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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9袋 |
每袋装8g(相当于原药材44.5g)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92 |
国药准字Z440229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健脾除湿,通络活血。本品用于湿热下注引起的附件炎。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2.5克,一日3次,七日为一疗程。 |
用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2次。十日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鸡血藤、地桃花、一点红、桃金娘根、菥蓂、白背桐、白花蛇舌草。 |
金樱根﹑鸡血藤﹑千斤拔﹑功劳木﹑两面针﹑穿心莲。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用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2次。十日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诊治。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