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布芬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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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芬布芬胶囊

酮洛芬缓释胶囊

规格

0.15g

75mg*10粒/盒
生产企业

哈尔滨三木制药厂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1727

国药准字H20020109
说明
适应症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2.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本品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

2.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成人口服:每次75mg-1o0mg,每日二次或一次o.2g(1粒),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o.2g(1粒)。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副作用

1.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1. 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出现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 其次有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过敏性皮炎、口腔炎、耳鸣、精神抑郁、头晕、嗜睡、视力模糊等亦可出现。

3. 其他如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幻觉、偏头痛、听力下降、四肢麻木、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鼻衄、肝酶上升、间质性肾炎、肾功能下降、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1. 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

2. 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禁用。

成分

本品含芬布芬(C16H14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球形

注意事项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1. 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 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 哮喘,用药后可加重。

(2)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 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 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 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功能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 本品用于肝硬变患者尤应慎重,因血中游离的药物浓度可升高,必要时可用最小有效量,并应密切监测。

3. 本品治疗关节炎,用药几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

4. 肾功能低下者用量应减少33%~50%。

5. 为了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用。对急需止痛患者,可于进食前30分钟或进食后2小时服药。

6. 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就诊。

7. 诊断的干扰:

(1) 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

(2) 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

(3) 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转氨酶升高。

(4) 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一羟皮质类固醇(17一OHCS)的测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