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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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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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按C7H8N4O2计)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20 |
国药准字Z20060073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支气管哮喘的发作。本品用于哮喘急性发作后的维持治疗,能有效地防止再次发作。与β2受体激动剂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其疗效比单用任何一种药物更佳,耐受性更好 2.也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有的支气管痉挛症状 |
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剧,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见上述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给药1次,由于哮喘往往在凌晨发作或在凌晨加重,服药时间最好选在晚上8~9点钟。 1.成人患者:一般每日1次(200mg),病情较重者或慢性患者加服1次(200mg,早上8~9点钟),但须根据个体差异,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用药量,最大用量不宜超过每日600mg。剂量较大时,可每日早晚2次分服,并尽量进行血药浓度测定调节剂量。 2.3岁以上的儿童患者可以按100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kg。 |
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剧,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见上述候者。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与个体对茶碱清除速率的快慢有关,毒性常出现在药物血清浓度15~20μg/ml时,当少数病人茶碱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时,常见头痛、恶心、呕吐和失眠,较少见的有消化不良、震颤和眩晕。多为轻至中度,重度罕见。当血药浓度超过40μg/ml时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严重者甚至呼吸心跳停止。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茶碱不能耐受的病人禁用,未治愈的潜在癫痫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降低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茶碱。化学名称: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水合物。分子式 C7H8N4O2·H2O,分子量:198.18 |
党参、白术、茯苓、麦冬、五味子(醋制)、灸甘草、补骨脂(盐水炒)。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的球形小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甜,微酸、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茶碱缓释胶囊不可咀嚼服用,不应超过医生的处方剂量。 2.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3.茶碱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对患者心律异常或心律有任何显著变化者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4.有消化性溃疡,肝肾功能不全、肝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持续高烧的及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有低氧血症、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5.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需增加用药剂量。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