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碱缓释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茶碱缓释片

氨茶碱片

规格

0.1g(以C7H8N4O2计)

0.1g*100片
生产企业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702

国药准字H1302103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为0.1g~0.2g(1~2片),一日2次,早、晚用100ml温开水送服。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但日量不超过0.9g(9片),分2次服用。

1.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次1-2片(0.1~0.2g),每日3-6片(0.3~0.6g);极量:每次5片(0.5g),每日10片(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每日3次。

副作用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禁忌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无水茶碱。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注意事项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6、请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 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 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 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