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氨茶碱75mg,盐酸溴己新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5mg |
250mg*24片 |
生产企业 |
浙江家和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821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多见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亦可出现心动过速、心率失常。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1.对本品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茶碱(以无水茶碱计)为75mg,盐酸溴己新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5mg。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避免血药浓度过高。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宜慎用。使用某些影响茶碱排泄的药物的患者,其茶碱清除率可能减低。在停用合并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率失常 和使原有的心率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