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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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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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按C23H22F7N4O6P计) |
2ml:4mg(按C18H19N3O计) |
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89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与其他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成年患者预防高度致吐化疗药物(HEC) 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预防成人HEC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在预防因HEC所致的恶心和呕吐时,本品、地塞米松和5-HT3拮抗剂的推荐剂量如表1所示。本品输注时间20-30分钟,于第一天化疗开始前30分钟完成静脉输注给药。 贮存: 经溶解而配制的最终药物溶液可在室温条件下放置24小时(≤25°C) 特殊患者人群 肝功能不全 轻、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分级评分5- -9 分)的患者不需要调整本品的给药剂量:目前尚没有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分级评分>9分)的患者使用本品的临床研究资料。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和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均不需要调整本品的给药剂量。 儿童 尚未确立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老年人(≥65 岁)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副作用 |
1. 临床研究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广泛不同条件下进行的,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某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其它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串相比,而且可能无法反映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发生率。 预防成人高度政吐化疗药物(HEC)引起恶心和呕吐的研究中的不良反应 在一项预防高度致吐化疗药物(HEC)引起恶心和呕吐、采用阳性对照的临床研究中,1143例接受HEC治疗的患者给予150 mg注射用福沙匹坦治疗1天,1169 例接受HEC治疗的患者给子阿瑞匹坦接受治疗3天,用以评估两者的安全性。安全性特征与阿瑞匹坦治疗HEC研究中的相似。然而,福沙匹坦组注射部位反应的发生率(3.0%)高于阿瑞匹坦组(0.5%)。在HEC研究中报道其他注射部位反应如下:注射部位红斑(0.5% vs0.1%,福沙匹坦:阿瑞匹坦),注射部位瘙痒(0.3% vs.0.0%)和注射部位硬结(0.2% vs. 0.1%)。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福沙匹担双葡甲胺。 化学名称: 1-脱氧-1-(甲氨基)-0D-山梨醇([((23S)-2-[(1R)-1-[3,5-二(三氟甲基)苯基]乙氧基]-3-(4-氟苯基)-4吗啉基]甲基]-2,5-二氢-5-氧代-1H-1,2,4-三唑1-基]磷酸盐(2:1) 分子式: C2H22F7N4O6P ●2(C7H1NOs) 分子量: 1004.83 辅料:乳糖、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盐酸。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块状物或粉末。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