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片芯重0.28g(相当于原药材0.4g) |
每瓶装0.75g |
生产企业 |
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50 |
国药准字Z130217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燥湿,泻火。用于目赤口燥,咽喉肿痛。 |
明目消炎。用于目赤肿痛,暴发火眼,眼赤烂,轻沙眼。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龙胆。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硼砂、琥珀、珊瑚、海螵蛸、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味苦。 |
本品为淡棕色的细粉末;气香,味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