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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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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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1g |
5g(黑宝)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37 |
国药准字Z109800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燥湿,泻火。用于目赤口燥,咽喉肿痛。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龙胆。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熊胆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味苦。 |
粉末,不规则碎片或颗粒,棕黄色,绿黄色或深棕色,半透明,有玻璃样光泽。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