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4克 |
每片重0.265g(相当于饮片0.62g) |
生产企业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三门峡广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200 |
国药准字Z410210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燥湿,泻火。用于目赤口燥,咽喉肿痛。尚不明确。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龙胆。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人工牛黄、黄连、黄芩、栀子、大黄、地黄、当归、川芎、赤芍、连翘、菊花、薄荷、白芷、黄柏、桔梗、甘草、石膏、冰片。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蔗糖、滑石粉、川腊、明胶、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味苦。 |
牛黄上清片为白色片剂;气芳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