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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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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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4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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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广育堂国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200 |
国药准字Z370205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燥湿,泻火。用于目赤口燥,咽喉肿痛。尚不明确。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 2.新生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龙胆。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苓、桔梗、冰片、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请咨询医师。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7.超剂量及长时间服用,必须在医师及医师指导下进行。 8.不宜与强心苷类、生物碱类、抗生素类或异烟肼、维生素B1等药物合用。 9.特异性或过敏体质者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