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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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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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基片重0.25g |
每片重0.31g(相当于饮片1.0g) |
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安徽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82 |
国药准字Z360218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泻火。用于目赤口燥,咽喉肿痛。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坚龙胆。 |
穿心莲、麦冬、栀子 |
性状 |
糖衣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绿色或黄褐色至棕褐色;味极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