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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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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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2贴 |
0.3g*36粒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953 |
国药准字Z22023999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本品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疼痛、肢体麻木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少许白酒或酒精搓擦患处至局部有微热感,将膏药加温软化后贴于患处,一贴膏药贴7天。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患丹毒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生川乌,生草乌,红花,川芎,乳香制,没药制,羌活,独活,穿山甲制,当归,血竭,全蝎,自然铜,天麻,狗骨,木鳖子,黑木耳,雄黄,白矾,檀香,冰片,金银花,石膏,蘑菇,金针菇,儿茶,细辛。辅料为麻油、铅丹。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性状 |
本品为摊于布上的黑膏药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腥,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接触眼睛、口腔、鼻等黏膜处。 3.较小规格的膏药,在患处部位面积较小时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5.糖尿病患者、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2-7天症状无缓解,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皮肤过敏,如红肿、皮疹等,应暂停使用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